湖北日報訊 記者劉天縱 通訊員徐禎
  氟乙酸甲酯是一種在醫葯、染料、農藥等工業領域廣泛應用的有毒液體,刺激眼睛、呼吸系統和皮膚,接觸不慎有致命危險。
  如此危險品何以還能寄出呢?調查顯示,發件企業不告知發件物品,收寄公司不嚴格驗視,快遞公司明知物品有問題還投遞,種種不規範,最終導致“快遞奪命”。
  昨日,省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郵政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快遞業安全防範細則》,都詳細規定了禁止郵寄的違禁物品種類和嚴格的驗視制度,並有相應的處罰措施。但由於一些寄件者以保護隱私為由,不願接受郵寄快件驗視;一些快遞企業出於經濟利益考慮、圖簡便,也存在不執行的情況。
  該負責人建議,隨著科技手段的進步,可參照機場安檢制度,採用儀器檢測郵寄物品代替人工開拆驗視,這既能保護個人隱私,也更有利於安全監管,減少危害公共安全隱患。
  (原標題:“奪命快遞”凸顯收寄驗視環節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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