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新加坡6月2日電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王冠中1日在新加坡出席香格裡拉對話會期間就中國南海的九段線問題回答與會人士提問,強調在解決海洋島嶼與海域劃界爭端問題上,中國一貫且明確主張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基礎上,與直接當事方通過協商談判解決。王冠中說:“我只簡單地講幾條最基本的事實,請大家參照我說的這幾條基本事實,進一步認識和理解中國關於南海九段線的主張。”第一,中國在南海的主權、主權權利、管轄權主張是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這個歷史有2000多年。中國從漢朝開始就發現和逐步完善了對南海、特別是南沙諸島礁以及相關海域的管理。這方面的歷史資料和歷史文件是大量的。第二,中國的西沙群島、南沙群島,在200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都在中國的管轄下,都屬於中國所有。只是在二戰期間,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把中國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侵占了。1946年,中國政府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從日本侵略者手中收回了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在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回歸中國以後,中國政府在1948年劃定和宣佈了現在所說的九段線。大量的歷史文件以及各國出版的地圖都是這樣明確記載或標定的。第三,關於南沙群島包括西沙群島及其相關海域,在長久的歷史過程中,周邊國家並未對中國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提出質疑,只是在1970年以後才出現這個問題。出現這個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南海發現了豐富的石油資源。第四,《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1994年生效的。中國尊重《公約》,是《公約》的簽署國。《公約》是1994年生效的,可是中國對南海諸島礁及相關海域由歷史形成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是在2000多年間形成的,1994年生效的《公約》不能追溯既往。它不能追溯和重新劃分歷史上形成的各國的主權、主權權利和海域管轄權,同時它承認各國關於海洋和島礁的歷史性權利。第五,《公約》不適用於海洋島礁歸屬權的調整。與海洋有關的海洋法是一個龐大的、豐富的法律體系,不僅僅是一個《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調整各個國家在海洋上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也不僅僅限於關於海洋的國際法,還有一個包含海洋國際法在內的龐大的國際法體系。僅僅抓住《公約》來說事,是說不成的。中國簽署了《公約》,也尊重《公約》。可是美國並沒有簽署這個《公約》。美國為什麼不簽署?因為美國感到《公約》的很多地方是對美國不利的。一個沒有簽署《公約》的國家,不斷拿這個《公約》向中國說事,這能說得成嗎?美國打算尊重它嗎?《公約》變成了美國的武器,美國用得著的時候、對它有利的時候,就拿起來,當作武器向別的國家揮舞;用不著的時候就把《公約》棄之一邊。我在這裡提出一個問題:美國準備什麼時候加入《公約》?準備什麼時候簽署《公約》?最後一點,中國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即在解決海洋島嶼與海域劃界爭端問題上,中國主張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的基礎上,與直接當事方通過協商談判解決。現在有的國家把在南海與中國的爭端提交國際仲裁。其實在2006年,中國就根據《公約》特有的、專項的規定,排除了將領土主權,包括島礁爭端、軍事活動和其他活動的爭端訴諸國際仲裁,中國已經做了排除性聲明。這個文件在聯合國存著。關於南沙群島的島礁和海域劃界爭端,中國曆來主張,今後還要繼續主張併在這方面努力,堅持以最大的誠意和耐心,通過直接當事方協商談判解決問題。  (原標題:中國主張與當事方協商談判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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